澳洲房地產過戶相關法律問題

Q1.我已是澳洲公民,在阿德雷德(Adelaide)擁有3套別墅,然而因我年事已高,希望能給子女更好的經濟上支持,想要將其中兩套別墅轉移到大女兒名下,想問律師要如何操作對我們才是最有力且有保障的呢?

A1.可以用「贈與」方式辦理,將兩套別墅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大女兒,但須注意此做法通常會被課徵印花稅/轉移登記稅。


Q2 .我和先生沒有澳洲PR身分,但我們兒子有PR身分,他目前在伯斯的某間汽車維修廠當高級主管,有穩定收入。這幾年,我和先生結束台灣事業打算退休,想購置幾塊伯斯郊區土地作為投資,也不排除未來到伯斯養老的可能性,因此想「以兒子的名義」購買土地。想問律師:

(1)我和先生是否能跟兒子訂立一份契約,載明該地僅為掛名使用,其所有權仍屬於父母,若有銷售/質押等任何動作均需獲得父母的書面同意?

(2)另外,若兒子之後在澳洲結婚,該地是否會被定義成婚前財產?

A2.說明如下:

(1) 澳洲沒有所謂「借名登記」制度,但可採用「信託登記」或「設定抵押」的方式達到類似效果。

(2) 澳洲沒有特別區分所謂「婚前財產」,但如果兒子在結婚前有妥善完成前述安排,或兒子與其伴侶有簽署「婚前財產協議書」,基本上可以達到一定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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